最后的长城,永久的期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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郭立场
兰州市是惟一有长城遗址的城市。“长城遗址在上世纪60年代还是比较完整的,基本的设施都存在,地基宽约7米,高10米左右。几十年来,它的命运随着周边环境的变化而每况愈下。”近年,由于迅速发展的城市建设,兰州市区长城逐渐消失在人们的视野中,“现在长城遗址仅剩不到60米的土墙了,永远无法还原它本来的面目了
。”(1月17日新华社)
长城,以其昂然屹立的巍巍雄姿,承载着厚重的历史文明,象征着中华民族伟大而坚强的凝聚力和战斗精神。时至今日,长城却遭遇了后世子孙的轻薄乃至毁坏,伟大的长城因过度的蚕食而遍体鳞伤。兰州市区的长城,这段原本保存完好的长城遗址,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,遭到了疯狂蚕食,最终成了城市化的牺牲品,是何等的悲哀。惟一有长城遗址的城市尚且如此,全国的保护现状可想而知。据我国长城学专家董耀会介绍,作为中华民族精神象征的万里长城,目前只有三分之一基本完好,另有三分之一残破不全,三分之一已不复存在。除了部分景点被开发利用外,绝大部分几近荒废。
较之小规模的蚕食,忽视长城保护的、不科学的旅游开发,对长城来说更是致命的。一些地方盲目追求经济效益,不作很好的保护性规划,便匆匆上马一些旅游项目,使得长城保护的现状更加严峻。中国长城学会研究员郝三进发出慨叹:不得力的保护、不合理的旅游开发足以毁掉长城仅存的精华部分。遗憾的是,长城保护不容乐观,在记者近几天的采访中,没有发现相关部门关注这段长城文化遗产,即使是文物部门对此也讳莫如深,理由是这些建筑过于分散,而且大多破损严重,又极不规则,加之资金匮乏,因此保护起来非常困难。谁来保护长城遗址?如何拯救传统文化?如何做到保护第一、科学规划?如何合理开发长城旅游资源?难道我们忍心眼睁睁看着残存的最后遗迹沦为经济利益的殉葬品?难道法律能够包容肆无忌惮的破坏?难道文明容许传统文化的荡然无存?也许过不了多久,最后的长城遗址也将不复存在,人们只能从史料中找到它的痕迹。
长城不仅是中华民族的珍贵文化财富,也是世界文化遗产,受到世界人民的关注和敬仰。长城保护状况的好坏,不仅关系到长城本身的存亡,更“关系到我国政府在文物保护方面的国际形象”。无论如何,破坏长城遗址的盲动行为不能再继续下去了,拯救长城已是刻不容缓!对此,一些长城专家认为,“进得来”是抢救长城的前提,也是变消极保护为积极保护、使其得到合理利用的一项措施。据了解,在专家和全社会多年关注下,继北京市制定长城沿线第一部地方性保护法规后,一部全国性的长城保护专门法律目前也在论证之中。
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的,如果保护不力,便会荡然无存,为当代人留下惨痛的记忆,给子孙后代留下永久的遗憾。面对“在一块砖一块砖地消亡”的长城,痛惜不可再生资源的灰飞烟灭,找到了问题的症结所在,有了立专门法规范长城保护的决心和信念,我们有理由对长城保护的法治进程充满期待。为保护长城而出台专门法,不单纯意味着保护长城“有法可依”,更重要的是要警醒世人,以法律捍卫文化遗产的严峻性期待“有法必依”。目前相关法律不完善、不健全是一方面,但有法不依、执法不严同样不容小觑。但需要明确的是,保护长城这一不可再生的文化遗产,政府的努力和法治的规范固然重要,但广大人民的自觉同样不可或缺。捍卫长城,人人有责。
最后的长城,承载着永恒的期待,是支撑历史、见证现实、启迪未来的文化生态,没有理由不去珍重,更没有理由去破坏。保护长城,既需要尽快完善法律法规,需要经营活动规范、文明,也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牵好头、付全力,更需要全体炎黄子孙的齐心协力。惟有如此,“万里长城永不倒”的梦想才能成真,中华民族的骄傲才会永葆青春活力。
央视国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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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-01-18 13:53:00 发表在分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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